導讀:美國EB3職業移民申請都分為哪幾步?每個階段都需要哪些材料?
本文僅限于 EB3 中的 unskilled worker,既 EW。 主要內容是介紹 EW 的流程。
樓主利益相關,有雙重身份,一方面是移民律所的員工,另一方面在做北美一家大型禽肉加工廠(以下簡稱雞場)EW 的招工。本文僅就樓主經手過的 150+的 EW 案例和從律所得到的經驗來談一談EW。因為 EW 具體操作中雇主、中介和律所的關系有非常多可能性,所以我下面的少許內容不具有普遍意義,希望大家仔細甄別。
先明確幾個關鍵詞:
1.優先日是指你第一次表明你的移民傾向的時間,這個時間需要移民局 USCIS 的確定, 確定后你才正式進入等待移民的隊列里排隊。對于 EW 申請,雇主幫你遞交勞工卡申請(ETA9089表格)的那一天就是你的優先日。優先日一旦確定了,即便您轉 移成其他類別的移民,您都是使用這一個優先日。所以拿到優先日就是移民過程中 最重要的一個勝利。
2.勞工卡不是卡,只是一個表格 ETA9089,批準就是指勞工部官員在這個表格的一頁上簽個字而已,對你沒有直接的作用,也不能讓你直接來美國,只是第一個步驟, 審批后雇主才有權雇你。
3.排期和優先日緊密相關,等待時間長短很大程度取決于這兩個東西。
好了,進入正題:
要了解 EB3 移民,首先要了解美國雇主的需求和美國政府的多方壓力。就雇主而言,EW 的雇主的行業,大部分屬于重復性勞動(不恰當地說,可按富士康工廠類比),技術含量低、薪水低,不易有穩定的工人隊伍,工人流動率(turnover rate)非常高。以我們的廠為例,曾聽到律所老板說雞場每日招兩人,辭職三人。可以想象,工人進場一兩個月就離職,雇主招工的管理成本非常高昂。在這種條件下,穩定的,能夠為雇主承諾工作一年的 外國工人,就對雇主有很大的吸引力,能夠降低雇主的管理成本。而且,招 EW 勞工的過程中,如果請律師幫助辦理的話,雇主除了付出時間上的等待成本,幾乎沒有金錢上的成本(律所和中介主要從申請者這里收錢,幾乎不收雇主的錢—我們律所老板好像某種程度上算是雇主的雇員,每個月是從雇主那里領 2000 美金的工資)。所以,規模大、從長遠打算的雇主,就非常愿意考慮長期雇傭 EW 勞工。
另一方面,美國政府不僅需要滿足美國雇主的上述招工需求,還要考慮國內的政治影響。 美國政府的考慮因素有四個大方面,正好順序對應 EW3 四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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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美國本地人的就業得到保護,不被外國人搶占工作機會(這部分由勞工部 DOL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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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來美的雇工的權益得到保護,體現在雇工們來美后能夠領到雇主承諾的足額薪水(由勞工部確定薪水標準,美國移民局 USCIS 負責確保雇主有實力發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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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每年移民的數量,確保移民總量在允許的范圍內(國會立法確認每年名額總量和分配法則,由美國簽證中心 NVC 負責發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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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來美的移民是來做貢獻而不是拖后腿的(由廣州領事館的簽證官決定)
根據上述四方面,順序分為如下 4 步:
1. 勞工證申請(Labor Certificate,簡稱 LC),由勞工部負責確保雇主確實是招不到人 才招外國人。勞工部要求雇主將招工信息公布出去(在當地報紙打廣告,在雇主公司內部兩處張貼告示公示招工廣告),以確保本土勞工能夠知道這個工作機會并且 進行申請。
據勞工部的規定,雇主需要根據所屬行業的薪資標準(政府的在線系統上有這個標準)確定自己招工的工資(prevailing wage),然后第一步雇主需要在美國發布廣 告,任何美國人均可申請,只要符合條件,雇主必須雇傭。如果雇主經此找不到足夠的美國勞工,就進入第二步:雇主在美 國勞工部的在線系統上提交雇傭海外勞工 申請電子表格(ETA 9089--LC),就是勞工證申請(在線提交這個申請的時間就是你未來的優先日 priority date),申請獲批后雇主才有權招收外國勞工。對于這個 LC 申請,勞工部的正常審批時間在半年左右(最短的有 10 天以內就批出來的, 最 長的官網上寫了等待時間有1000+的天數,所以浮動還是挺大的)。
由于勞工部不可能對全部雇主第一步的廣告發布進行備案,勞工部采取抽查(復審) 的方式確保大家遵守規矩。比如一個雇主錄取有 100 個招工,抽查可能抽到其中的 30 個,遇到抽查的申請者,審批時間就要延后(保守說是 1 年左右)。(美國報個人所得稅也是這樣的,你可以亂報瞞報,但是抽查要是被抽到,你就慘了,所以大部分人不敢亂報瞞報。)遇到抽查時,雇主需要提交薪資標準的證明、招工廣告的復印件、同批全部申請者(從 150 個報名者里面錄取 100 個錄取者,則 150 個報名者的簡歷全部要提交)的簡歷,ETA9089 表的申請人簽字頁和雇主簽字頁等 材料供勞工部審核。 由于抽查會對雇主(或者幫雇主招工的律所)造成極大負擔(主要是麻煩),據我所知,一些雇主就會撤銷申請,不過,我們律所的雇主從來都是直接應對抽查,提交需要提交的材料。
LC 這一步,申請人只需要提交一些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和出生國家地點教育經歷工作經歷),如果沒有遇到抽查其他的就不需要了。遇到抽查的申請者除提供上面提到的信息外,還需要在 ETA9089 表格上簽字并將原件交給雇主。
2. 移民請愿(Immigration Petition I-140)。LC 審批合格后,由雇主代表海外勞工向USCIS(美國移民局)提請移民請愿。 雇主需要提交 I-140 表格,政府官員簽字批 準的 ETA9089 表格,自己的營業額和報收記錄等材料。在這一步,移民局也許會再次復核雇主的雇傭程序這一次旨在確保雇主實力足夠雄厚以支付它向勞工們承諾的薪酬。
這一步,申請者需要提供跟隨移民的家屬的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等。其他的就不需要了。
這一步一般自遞件起 3-12 各月內批出(最短的我見過 15 天就批出來的)。要特別注意的是,在計算隨同移民家屬的年齡時,這個 I-140 批示的等待時間可以從年齡中扣除。正常來說,在排期開放那天,只有 21 歲以下的孩子可以隨同移民。假如正常算孩子已經 21 了,按規定不能一起移民了,但是 I-140 等待了一年,那么扣 掉這一年孩子只有 20 歲,則孩子可以一起移民了。
3. 向簽證中心 NVC 遞交 DS-260 表格和民事證明文件(此步驟適用于排期開放時不在美國的全部申請者,在美國的申請者情況不同)。當 USCIS 認為 I-140 審批合格后, 你在提交 LC 申請時的優先日就確定了。等到排期開放就進入下一步,提交 DS-260和民事證明文件給簽證中心,以確定簽證面試時間。
因為民事證明文件的準備需要時間,所以簽證中心會在估計你半年以內能排到的時候給你發送審批 DS-260 手續費的繳費通知。
你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 DS-260 上面的信息(包括家里全部要移民的成員的工作、教育信息,16 歲以后全部的住址信息,服兵役信 息,生理父母信息,來美簽證信息,雇主 信息等,非常詳細,一定要向中介認真、詳細地提供)
• 全部人員的如下材料的雙語公證件原件(需要郵寄):
• 簽了字的 G-28 表格(證明你授權律所幫助你辦理移民事務)
• 出生證明(全部家庭成員的都要)
• 16 歲以上成員需要提交無犯罪證明(年齡是指實際年齡;16 歲以后凡居住 過 6 個月以上的地方都要出具無犯罪證明:在中國大陸一份就夠了,能夠代表全境的無犯罪記錄,但如果有國外居住的經歷要提早準備國外的無犯 罪記錄證明,具體情況因國家而異)
• 婚姻情況證明(結婚證明、離婚證明、如果喪偶導致婚姻結束還需要配偶 的死亡證明)
• 護照身份頁復印件
• 兩張白底 2 英寸*2 英寸的護照照片
4. 簽證面試。NVC 審核好了上述材料后,會將全部文件發給廣州領事館(中國只有 廣州領事館簽發移民簽證)。領事館根據某種方法確定你的面試時間。在指定的時間,你需要拿著體檢證明去進行面試。面試時最好能夠講基本的英文,不過據律師說,會有翻譯陪同幫助面試。面試時要注意的就是實話實說,但是如果問起辦理EB3 花了多少費用,最好只說少量的律師費,否則有拒簽危險。